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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外贸合同受疫情影响无法履行的,可以申请这个证明
    • 来源:晋江华闽 发布时间:2020/2/11点击次数:484

    近日,多个中国贸促会地方贸促机构发布公告:若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影响,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,企业可向当地贸促会申请办理相关事实性证明。

     


     

            关于受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事实性证明的通知

     

    各有关单位:

     

   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,我省部分企业在货物生产及物流等方面遭受严重影响,可能导致国际贸易合同不同程度的无法履行。根据国务院批准的《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》第8条第6款的规定,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的职责之一是出具不可抗力证明

     

    为维护我省企业的合法权益,帮助企业减少损失,我会将依据中国贸促会授权,在一定范围内出具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。若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影响,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,企业可向我会申请办理相关事实性证明。

     

    申办所需资料待中国贸促会统一发布后另行通知,敬请关注。

     

    联系人:省国际商会高云峰 、陈诚

    电话:0571-8581196887797640

    手机:18958181559

     

    浙江省贸促会

    2020128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关于受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事实性证明的通知

     

    各有关单位:

     

   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,我市部分企业在货物生产及物流等方面遭受严重影响,可能导致国际贸易合同不同程度的无法履行。根据国务院批准的《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》第8条第6款的规定,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的职责之一是出具不可抗力证明

     

    为维护我市企业的合法权益,帮助企业减少损失,我会将依据中国贸促会授权,在一定范围内出具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。若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影响,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,企业可向我会申请办理相关事实性证明。

     

    申办所需资料待中国贸促会统一发布后另行通知,敬请关注。

     

    受理部门:法律事务部

    联系人:卢晓慧 彭凯琪

    联系电话:020-87305356/87318285 QQ群:82880766

    办证地址:广州市环市东路世界贸易中心大厦南塔2315

     

    广州市贸促会

    2020129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什么是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

     

    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是指由中国贸促会及其授权的分、支会,应申请人申请对与不可抗力有关的事实进行证明的行为,属于商事证明领域中的事实性证明行为。

     

    不可抗力事实证明的是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如自然灾害、突发的异常事件等客观存在的事实存在的真实性,但事实的发生能否构成不可抗力事件则不做进一步的判定。

     

    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已属不可抗力事实范围。

     

    该证明的出具后,当事人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不 履行、不完全履行和迟延履行合同的责任。

     

    例如,2019年,受第9号台风“利奇马”的影响,不少企业受损严重,贸促会出具的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,可以用以外贸企业减免违约责任,尽可能减少灾情带来的损失。

     

    中国贸促会出具的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已得到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、海关、商会和企业的普遍认可,在域外具有强大的执行力。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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